發(fā)布時間:2020-11-19
為有效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防控工作,,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實行疫情防控信息有獎舉報,,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舉報內容
1.從疫情重點地區(qū)和境外返回枝江人員,,未按要求主動到轄區(qū)村(社區(qū))登記,、集中隔離,隱瞞相關信息的,;
2.未設置發(fā)熱門診(診室)的醫(yī)療機構接診發(fā)熱,、咳嗽病人的;
3.藥店,、診所未落實實名登記出售退熱,、止咳藥的;
4.經營銷售未經檢疫和消毒處理的進口冷凍,、冷藏,、冷鏈食品的;
5.村(社區(qū))對轄區(qū)內居家隔離觀察人員管控不力的,。
二,、相關要求
1.舉報人舉報的線索信息應當客觀真實,并對其舉報的內容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
2.受理舉報的工作人員接到信息時,如實記錄舉報內容,,對同一線索只獎勵第一舉報人,。
3.受理舉報的單位及工作人員對線索舉報人的相關信息應嚴格保密。
三,、舉報獎勵標準
1.對舉報內容第1條情況,,經查,舉報屬實且舉報時間在被舉報人返枝12小時內的,,給予舉報人獎勵300元,,舉報時間在被舉報人返枝24小時內的,給予舉報人獎勵200元,。
2.經查實,,符合舉報內容第2條至第5條情況,,分別給予舉報人獎勵50元,。
四、各疫情防控指揮部舉報電話
以上通告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枝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