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3-08-24
根據(jù)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市場監(jiān)管局《關于印發(fā)〈湖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和〈湖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辦理流程(試行)〉的通知》(鄂文旅發(fā)〔2022〕33 號)要求,,經(jīng)枝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對申報材料審核和辦學條件現(xiàn)場核驗,,對以下5家文化藝術類/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枝江市文化藝術類/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核準信息公示表
公示時間:2023年8月24日至9月4日
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與枝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場管理股聯(lián)系,。反映問題要實事求是,以單位名義反映需加蓋本單位印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應署真實姓名和聯(lián)系電話,。枝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將對反映問題進行核實查證,并為反映者保密,。對線索不清的匿名電話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間不予受理。
通訊地址:枝江文化和旅游局市場管理股(枝江市馬家店街道南崗路枝江市文體中心文化館3樓)
郵 編:443200
電 話:0717-422850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枝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