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3-10-12
根據《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工作的通知》和《宜昌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將202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注冊對象
(一)我市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yè)學校、教研機構在崗在編或簽訂有勞動合同,,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職教師,;
(二)上述學校和機構中應參加首次注冊但未參加首次注冊的人員;
(三)上述學校和機構中上一次注冊結論為“暫緩注冊”,,現(xiàn)已達到注冊合格條件的人員,;
(四)上述學校和機構中注冊周期期滿人員。
二,、注冊時間
1.網上報名:10月16日-11月3日,;
2.各確認點現(xiàn)場確認:10月23日-11月13日;
3.教育局初審:11月7日-11月14日,。
三,、注冊條件
有關注冊條件遵照《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教師〔2013〕9號)、《關于印發(fā)〈教師資格認定特殊情況及不規(guī)范問題在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試點工作中的處理辦法〉的通知》(教資字〔2016〕2號),、《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湖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鄂教師〔2015〕6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一)申請首次注冊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對于2013年9月前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中小學教師,,其教師資格可以與任教學科不一致;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師德表現(xiàn)良好,;
3.聘用為我市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yè)學校,、教研機構在崗在編或簽訂有勞動合同的教師;
4.新任教師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且參加新進教師培訓達到120學時(集中培訓不少于60學時),;聘用期達一年及以上的,須完成相應的繼續(xù)教育培訓任務,。
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師及實習指導教師除達到上述條件外,,任教滿兩年不到四年的,要到企業(yè)或生產服務一線實踐的時間累計必須達到兩個月,;任教四年的,,到企業(yè)或生產服務一線實踐的時間累計必須達到四個月;中等職業(yè)學校學前教育專業(yè)教育課程教師到幼兒園服務經歷參照執(zhí)行,。
(二)申請定期注冊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師德表現(xiàn)良好,;
2.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每個注冊期內完成不少于國家規(guī)定的360個培訓學時任務(其中,集中培訓不少于180學時),;
4.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5.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2013年9月前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中小學教師,,首次注冊時教師資格與任教學科不一致的,與首次注冊時的任教學科一致,;
6.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師及實習指導教師每五年須有6個月企業(yè)或生產服務一線實踐經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前教育專業(yè)教育課程教師須有一年幼兒園服務經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暫緩注冊:
1.注冊有效期內未完成國家規(guī)定的教師培訓學時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等量學分,;
2.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以上。但經所在學?;蚪逃姓块T批準的進修、掛職,、借調,、培訓、學術交流,、短期病休,、產假等情形除外;
3.一個注冊周期內任何一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4.受黨紀政務處分未解除的,。
(四)上一次注冊結論為“暫緩注冊”者,達到定期注冊基本條件且符合以下相應條件后,可再次申請注冊:
1.因學時未達標暫緩注冊的,,應繼續(xù)修完尚未完成的培訓學時,,但應在尚未完成的培訓學時基礎上增加30個學時的集中培訓,;
2.因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以上或年度考核未達到合格等次暫緩注冊的,在政策規(guī)定學時基礎上,,應當新增60個學時的集中培訓,,其中師德培訓不少于16學時;
3.再次申請注冊前一年考核合格,;
4.處分解除,,新增20個學時的師德培訓且當年年度考核合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不合格:
1.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影響惡劣的;
2.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連續(xù)兩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的,。
四、注冊程序
(一)網上申請
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開放時間,,在“網上辦事”欄目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提前注冊個人賬號,完善個人信息,。具體操作請仔細閱讀“網上辦事”欄目下的“辦事指南”,。
(二)現(xiàn)場確認
學校確認點驗收申請注冊教師的注冊材料,認真審核申請教師網報數據,,進行現(xiàn)場確認,,確認信息真實、準確,、一致后,,學校下載打印《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
申請教師資格首次注冊和定期注冊的人員,,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
2.《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首次注冊提交),;
3.師德考核、年度考核,、繼續(xù)教育考核情況記載表,;
4.市教研中心認可驗印的教師培訓學時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5.學校聘用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只適用于民辦學校和公辦編外教師),。
6.根據申請人具體情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所有復印件材料需加蓋所在學校公章,并簽署意見和簽名,。
五,、相關要求
(一)準確把握政策。各申請注冊人員要認真學習《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教師資格認定特殊情況及不規(guī)范問題在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試點工作中的處理辦法》(教資字〔2016〕2號)及《湖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鄂教師〔2015〕6號)等文件精神,,準確把握政策要求,,按公告要求及時網報和提供相應材料,。各學校(單位)要全面摸清應注冊對象,確保應注冊教師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申請注冊,。
(二)規(guī)范程序,、嚴格審核。申請注冊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相應確認點進行現(xiàn)場確認,。各確認點要認真審核系統(tǒng)中填報的各項信息及提供的紙質材料,,在確定申報信息準確無誤后給出確認結論,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段內送教育局審核,。嚴防在師德考核,、年度考核、繼續(xù)教育考核等方面弄虛作假,,堅持“誰審核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明確責任,,強化責任追究,。
(三)其他事項。
1.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視情況暫緩注冊或注冊不合格,,并給予相應處罰;已經注冊的,,撤銷注冊,。其中如發(fā)現(xiàn)提供的教師資格證書為假證的,將按《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以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處理。
2.有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的,,僅對與現(xiàn)任教學段和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書進行注冊,。
3.注冊范圍內的教師無故逾期不申請定期注冊,按照注冊不合格處理,。
4.暫緩注冊,、注冊不合格的教師,不得評聘高一級教師職務或晉升高一級崗位等級,。注冊不合格的教師,不得繼續(xù)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政策執(zhí)行,枝江市教育局負責解讀,。
附件:枝江市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師德考核,、年度考核,、繼
續(xù)教育考核情況記載表
枝江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