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0-03-24
為有效應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輸入風險,,切實保障公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就進一步做好境外來枝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境外人員(指出境返回的中國公民和入境的外國人、無國籍人)來枝前,,無論通過境外直接進入或從國內(nèi)其他城市中轉進入,,必須主動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區(qū))、接收單位或入住的賓館酒店提前如實申報,,做好健康登記,。各相關村(社區(qū))、接收單位、賓館酒店要將入境人員信息及時向所在鎮(zhèn)(街道)疫情防控指揮部和公安機關報告,,各鎮(zhèn)(街道)指揮部要及時向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未按要求登記、報告入境人員信息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三,、對刻意隱瞞接觸史、旅居史,,故意謊報病情或拒不執(zhí)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來枝人員,,其行為納入個人信用記錄管理,當事人醫(yī)療費用全部由本人承擔,,并依法追究責任,。
四、全市各單位要加強對本單位工作人員出入境情況的管理,,提前報告來枝行程和身體健康狀況,。
五、廣大市民對發(fā)現(xiàn)的可能違反疫情防控規(guī)定的境外來枝人員,,要積極向疫情防控指揮部門舉報,,舉報電話:0717-4260502。對舉報經(jīng)查實的,,將按照《枝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舉報獎勵辦法(試行)》對舉報人予以重獎,,同時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
枝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