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2-04-24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深入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2021年以來,我市通過政策感召和多方勸導,,多次敦促枝江籍滯留境外涉詐高危人員主動回國投案,。截至目前,仍有多人執(zhí)迷不悟,、一意孤行,、拒不回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現發(fā)布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發(fā)布之日起,滯留境外涉詐高危人員家屬應主動配合公安機關聯系勸促其盡快回國自首,。
二,、對于主動回國,,并如實說明情況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論處。
三,、嚴禁私自闖關偷渡回國,,對于未提前報備又私自闖關、偷越國(邊)境回國的人員,,將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
四、對在2022年7月31日之后無法提供正當理由或工作證明,,拒不接受黨委政府,、公安機關勸返仍然滯留境外的枝江籍涉詐高危人員,將采取“七個一律”懲戒措施:
1,、一律凍結銀行賬戶和電子支付,。對滯留境外涉詐高危人員和為其提供便利人員的銀行賬戶、電子支付予以凍結反制,,并取消相關業(yè)務資質,。
2、一律列為失信人員,。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入住賓館、信用卡消費,、貸款審批,。
3、一律凍結其戶口,。對不主動聯系戶籍地村(社區(qū))干部,、派出所民警,不主動登記備案的滯留境外涉詐高危人員的戶口一律凍結,,下落不明的辦理失蹤登記,,超過6個月仍無下落的,依法申報注銷戶口,。
4,、一律依法追繳、沒收違法所得,。凡是未按期返回,,仍滯留境外的涉詐高危人員的違法所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追繳,、沒收其個人財產。
5,、一律從嚴政審,。滯留境外涉詐高危人員及其直系三代親屬在入團,、入黨、入伍,、考錄公務員,、考聘行政事業(yè)單位工作等函詢調查時,原則上視為政審不合格,。
6,、一律截斷政策補助。對滯留境外涉詐高危人員及為其提供便利的人員,,一律依法依規(guī)暫停所有政府政策性補貼和社會福利保障,。
7、一律全面深挖打擊,。對滯留境外涉詐高危人員及為其提供便利人員的所有違法犯罪行為,,一律從重從快深挖打擊。
任何單位,、組織或個人不得為滯留境外涉詐高危人員提供隱藏處所,、財物、交通工具,,不得為其作假證明包庇,,不得提供其他便利條件幫助其逃匿。經查證屬實,,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聯系人:
楊警官 18871594009
代警官 18871593940
本通告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枝江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
犯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