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2-10-26
項目概況
金湖幼兒園生活用具采購(第2次)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深圳市眾鑫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枝江市團結路三號)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2年11月7日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金湖幼兒園生活用具采購(第2次)
2.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3.預算金額:6.615萬元
4.采購需求:金湖幼兒園生活用具采購(詳見采購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10日歷天
6.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7.是否可采購進口產(chǎn)品:否
8.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是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文件精神,為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采購項目,依據(jù)國務院批準的中小企業(yè)劃分標準,供應商應為中型企業(yè)、小型企業(yè)或微型企業(yè)。
6.采購項目的特殊條件要求:
注:供應商在制作響應文件時,應對照上述資格審查條件要求提供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需清晰可見),否則評委與采購人將不予采信。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地點:深圳市眾鑫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枝江市團結路三號)
3.方式:請有意愿的供應商將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等報名資料加蓋供應商公章后送交深圳市眾鑫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枝江市團結路三號)向本項目采購代理機構報名并領取競爭性磋商文件及相關資料。
四、響應文件提交
1.開始時間:2022年11月7日8點30分(北京時間)
2.截止時間:2022年11月7日9點00分(北京時間)
3.地點:枝江市教育局工程建設項目交易管理中心(枝江市珠海路36號)。
五、開啟
1.時間:2022年11月7日9點00分(北京時間)
2.地點:枝江市教育局工程建設項目交易管理中心(枝江市珠海路36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供應商在截止時間前,將響應文件按照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后,遞交至枝江市教育局工程建設項目交易管理中心(枝江市珠海路36號)開進行,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未按照采購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寫標記的響應文件,采購人將拒收。
2.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應攜帶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其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原件準時參加,否則將提交磋商小組按采購文件相關規(guī)定處理。
3.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與磋商時間是否有變化,請關注本次采購過程中發(fā)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關信息。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枝江市教育局
地 址:枝江市珠海路36號
聯(lián) 系 人:王 沖
聯(lián)系方式:15997640904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深圳市眾鑫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枝江市團結路三號
聯(lián) 系 人:田 麗
聯(lián) 系 方式:13545768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