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5-04-17
當下,,“出租”手機的業(yè)務悄然興起
各類手機租賃網(wǎng)絡平臺層出不窮
吸引不少年輕人為了“面子”而“超前消費”
只需線上簽署一份《租賃服務協(xié)議》,,每月支付少量租金
最新款手機就到手了
事實真是這樣嗎?
案情簡介
“手機居然還能租,!”王某偶然刷到一個在線租機平臺,,感到十分新奇,他瀏覽網(wǎng)頁時看中了一款全新的iPhone13ProMax手機,,便立馬與租機平臺簽訂《租賃服務協(xié)議》,。協(xié)議約定,租賃期限為13期,,租金合計5700元,,租期滿13期時設備買斷價為11120元。協(xié)議還約定,,逾期支付租金超過7個自然日,,手機由租轉售,即雙方之間的租賃關系自動轉為買賣關系,,且需支付逾期利息,。
協(xié)議簽訂后,租機平臺通過快遞向王某郵寄了其租賃的手機,。王某收到手機后按約支付了13期租金,,但在租賃期滿后并未選擇續(xù)租且未歸還設備。其間,,租機平臺多次聯(lián)系王某要求按照約定支付手機剩余款項,,但都被王某無視。
對此,,租機平臺將王某訴至枝江法院董市法庭,,要求其支付買斷款542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法院審理
董市法庭受理該案后,,幾經(jīng)周轉終于找到王某,,王某告知法院,其經(jīng)人教唆意圖通過租賃、倒賣手機的方式賺錢,,但沒想到錢沒賺到,,還要承擔高額的買斷款,。經(jīng)法院多輪調解,,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由王某分7期支付手機剩余買斷款。
法官說法
消費者通過租賃平臺進行手機租賃時,,往往被平臺的低價月租所吸引,,卻忽略了背后隱藏的天價收費手段。租賃平臺低價購進手機,,通過支付租金加買斷的方式賺取高額利潤,,手機租賃的背后是租賃平臺利用信息差賺取的大額利潤,這與高利貸通過高額利息牟取暴利的本質相似,。枝江法院在此提醒:
出租人要嚴審合同規(guī)范條款:需以“用戶友好”原則設計合同,,對“逾期即轉買斷”等關鍵條款進行顯著提示(如彈窗確認、加粗標紅),,杜絕“文字游戲”,,避免“低租金誘餌+高違約金收割”模式。
承租人要審慎簽約誠信履約:超前消費是一種選擇,,但必須樹立正確的消費觀,,認清“低價”背后的真實代價,是避免踏入陷阱的第一步,。通過正規(guī)平臺,、正規(guī)渠道進行消費的同時,仔細閱讀租賃合同條款,,合理評估自己的消費能力,,簽訂合同后要嚴格按約履行,切勿為追趕時尚新潮而陷入債務糾紛,,莫讓“超前消費”變成“超錢消費”,。
通訊員:秦盈
一審:何唯
二審:潘德銘
三審:龔春梅